物业:担心电压不足存安全隐患;部门:物业应积极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
“去年7月份,我买了一辆电动汽车,准备安装充电桩,却被物业卡住了。”近日,家住天心区怡海星城的宋先生致电三湘都市报称,他在小区的停车位已租满两年,也符合充电桩安装的相关条件,但被物业以公司统一安装为由拒绝,这让宋先生每日不得不想其他办法充电。
3日上午,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物业不让安装充电桩
宋先生是怡海星城的业主,2015年入住。为响应环保号召,去年7月,他购买了一台比亚迪新能源电动汽车。
“我向物业提出了安装充电桩的申请,但物业不允许。”宋先生称,物业公司却以公司马上统一安装为由拒绝。根据目前国家电网长沙公司的规定,国家电网可以提供现场勘查及接电和电表安装等服务,但需要物业提供相关证明。
“开始物业以消防、规划为借口不同意,我便要求他们注明,在消防、规划部门同意后,物业公司同意安装。”宋先生说,物业公司见无法推诿便告诉我,所有业主均不允许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
“不允许我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为什么允许他人在地下车库安装几十个收费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宋先生对此表示不解。
私人安装存安全隐患
3月3日,记者来到怡海星城小区。
“确实无法为业主提供服务,充电桩必须小区统一规划安装。”小区物业值班经理介绍,小区电力条件有限,住宅小区一般输入电压是220伏,而充电桩的电压一般在380伏,“私人安装存在安全隐患,万一出现安全或者其他问题,我们也承担不起。”
记者了解到,充电基础设施属于大功率用电设备,大部分单位和小区的原有配变容量和相关线路供电容量均无法满足充电站的用电需求,需投资新建专用箱变及配电工程,项目投资大,且电力报装手续较繁琐,审批时限长,接网工程建设效率低。“周边很多小区的停车场都没有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该经理说。他表示,物业已经与新能源公司沟通好,预计十余天左右,厂家就可以进场安装充电桩。
部门回应:物业应积极配合
记者从长沙市发改委去年12月20日发布的《长沙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7-2020年)》了解到,单位或个人的用户专用充电设施坚持“一车一桩”、“桩随车走”,由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机构(4S店)负责“全过程建设管理”,并纳入其售后体系。
其中特别提到,现有住宅可由私人申请建设,或由充电桩运营方统一承建进行市场化运作,政府予以支持。用户专用充电桩与电动乘用车按照约1:1的比例进行配置(先期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按实际需求逐步建设。
对于宋先生反映的问题,天心区城乡建设局已经与该小区物业进行沟通,并督促物业公司在符合相关政策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的情况下,积极配合业主安装电动车充电桩。 ■记者李成辉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成辉
编辑:唐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