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刘琦 通讯员 杨哲)为方便群众处理交通违法,有效防范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去年5月以来,长沙公安交警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部署,对非现场交通违法实施“满分办结”的记分管理措施。记者昨日了解到,自实施以来,全市共办理“满分办结”处罚业务2672笔。
所谓的“满分办结”业务,即同一车辆同一驾驶人有多次非现场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超过24分),该驾驶人持本人证件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完该车所有非现场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的违法行为除外,如: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
【相关链接】“满分办结”业务流程:
1、“湘A”和“湘S”号牌机动车可在长沙各交警部门处罚窗口适用“满分办结”业务;
2、累积记分超过24分的(含24分),对驾驶员按规定记满24分后,扣留驾驶证,通知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
3、驾驶员参加科目一、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到处罚窗口处理余下的交通违法(不再记分),并领取驾驶证。其中A/B类驾驶证需要降级的,应当按规定由车管部门办理降级手续。
“满分办结”要求:
1、办理“满分办结”业务时,由驾驶人持本人证件到窗口接受调查;驾驶员和车主不一致的,要求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同时到窗口接受调查;车辆是单位的,由驾驶人持本人证件及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授权委托书接受调查;
2、要求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所有人身份证、驾驶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只允许对同一辆车办理“满分办结”;
4、驾驶员在驾驶证扣留期间不得驾驶车辆。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琦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