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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限行黄标车

  湖南日报11月21日讯(陈新)长沙“史上最严”黄标车限行令来了!今天上午,长沙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从11月15日起,黄标车限行区域扩大至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的车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根据长沙市PM2.5源解析结果显示,机动车排气约占25%,而一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大致相当于28辆国Ⅳ标准车辆的排放量。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实施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本次限行的对象为以汽油为燃料、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和以柴油为燃料、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限制通行时间为全天候,限行区域扩大至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包括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和宁乡县。

  《通告》要求,交警部门将联合环保、交通、城管等部门对“黄标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整治,对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驾驶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以100元罚款。同时,对未年检、未购买交强险及多次违法未处理的黄标车,将依法依规暂扣车辆,实施顶格处罚。

  根据长沙市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至今年3月底,长沙“黄标车”保有量为29497辆,约占全省总量的四分之一,截至11月上旬,交警部门已实际注销淘汰20277辆,淘汰比率为68.74%。按照要求,今年12月30日前,长沙将完成全市所有黄标车淘汰任务。

  目前,长沙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实行财政补贴,补贴时限截至2017年12月30日。目前,全市已完成10批1722辆黄标车共计1252.3万元补贴发放。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新

编辑:唐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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