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记者从长沙市人社局获悉,长沙对于符合条件的“四青”人才按照20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针对2017年6月21日(含)后,在长高校院所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国家重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青年长江学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四青”人才,由人才所在高校院所代为申报。
长沙市人社局常年受理申报,按年度分批次办理。申报只需准备人才资质支撑材料、“四青”人才聘用合同,填写“四青”人才奖励申请表。
(申报流程。)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通讯员 谢旭 梁露
编辑:胡红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