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疫情形势好转,全国多地相继宣布恢复跨省游、行程卡“摘星”等利好政策,正值暑假旅游旺季,湖南省内各大旅游景区和景点及餐饮场所的人流量暴增,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需要继续做好景区景点及餐饮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为保护消费者与从业人员健康安全,营造放心旅游、就餐环境,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健康教育宣传中心向广大市民和游客发出以下健康提示:请主动配合旅游景区景点及餐饮场所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景区、景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应注意什么
1.景区、景点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立告示牌或大屏幕。提醒进入旅游景点游客、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2.对进入旅游景点的游客、导游、地陪和景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扫场所码和核验健康码,体温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
3.加强景区密闭建筑、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通风换气、清洁消毒。保持旅游景点内清洁卫生,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4.密闭建筑内使用集中空调时,开启前要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对于演出场所,要严格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演艺场馆面积、演出时间、客流高峰时段等情况,合理设置一定时段内的观众的最大接待量,合理设置观看演出时观众的间距,防止造成人员聚集。演出时场馆内应设置专门人员,提醒观众、服务员、演员正确佩戴口罩,演出开始及结束时进行人流疏导分流避免人员聚集。
6.做好旅游景点内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设施以及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7.售票实行预约制,科学合理制定营业时间,调控进入景点游客数量。旅游景点减少现金售票,鼓励游客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购票和支付方式付款。
8.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人员密集时,游客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9.当景区、景点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前往景区、景点的游客应如何做
1.出游前通过相关权威渠道了解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尤其是要了解景区、景点等文化旅游场所分时段游览等措施,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
2.出游前作好充分准备,随身携带口罩、消毒液、湿巾纸等防护用品。不参加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尽量选择自然风光类、生态类等空间开放、通风条件好的场所放松心情,主动避开热门景点或景点高峰时段,防止人员聚集扎堆,提高旅游休闲质量。
3.实名登记购票信息及联系方式。入场时要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如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等。遵守公共秩序,文明游览,不随地吐痰。
4.排队等候时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主动配合测温,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等,有序等待、依次通过;咳嗽、喷嚏时用肘部或纸巾遮掩;保持手卫生,少触摸公共物品,尽量不用手直接触摸口、眼、鼻;出行归来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餐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应注意什么
1.餐饮门店应设置防疫员,宣传防疫指引要求,做好内部培训,督促检查员工落实情况,提示顾客遵守防疫规定。
2.做好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准确掌握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不能带病上岗,应主动报告并及时就医。
3.餐饮从业人员原则上应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员工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不得上岗。上岗期间须规范佩戴口罩。加工制作食品前应进行手部清洁消毒,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分餐及售卖过程中应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并佩戴手套和口罩,保持手套清洁、无破损,手套、口罩及时更换。
4.餐厅入口应设置专人负责查验,确保每名进店顾客测温、扫场所码、规范佩戴口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餐厅。
5.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要避免人员聚集,提示顾客保持社交距离,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就餐间距,提倡隔位就坐。提倡预约就餐、叫号等候、非接触式点餐、结账,就餐人员离开餐桌时须佩戴口罩。
6.每天针对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以及周转箱、阴冷潮湿点位消毒,保存餐(饮)具的容器要干燥洁净,台布、座位套等定期清洁消毒。每次翻台后对餐桌进行清洁和消毒。
7.餐饮经营单位应设置洗手设施或提供免洗手消毒剂。公用洗手间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门把手、水龙头等顾客接触较多部位,至少每天不定时进行清洁消毒。
8.餐饮场所优先开窗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9.用餐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或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新冠肺炎、传染病防控知识等,告知进店顾客需要配合和注意的事项。全面推行公筷公勺,积极推广分餐制。
10.餐饮经营单位送餐人员按外卖人员管理,外卖人员取餐时应遵守测温、扫场所码、佩戴N95(或KN95)口罩等规定,等候取餐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
11.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圈养宰杀活的畜禽动物,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应具有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
前往餐饮场所的顾客应注意哪些
1.进入餐饮场所应科学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人员、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人员以及中高风险区人员不要外出就餐、聚餐。
2.餐饮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等易聚集区避免人员聚集,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保持合理就餐间距,隔位就坐,避开通风不良座位;提倡错峰、提前预约就餐和非接触式点餐、结账,尽量减少在餐厅的就餐时间。
3.对于合餐顾客,提倡采用分餐制,不混用餐具,建议“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琪 实习生 孙昕 杨祎莎 通讯员 赵贇
编辑:胡红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