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评优秀巡察报告是对我们工作的认可,但我深知仍有进步空间,评查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很有针对性,我们将对照整改,进一步提升巡察质效。”近日,在长沙市首届巡察报告质量评查活动表彰仪式上,长沙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张先坤接过获奖证书后说。
为强化巡察报告反映问题和体现成果的载体作用,以评促改、以查促治,提升区县(市)巡察工作水平,长沙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开展巡察报告质量评查活动,推动巡察报告真正发挥“体检单”“报告单”作用。
“我们建立了由市委巡察机构领导和内设处负责人等22人组成的评查组,扩大评价主体,凸显专业意见,提升评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公认度。评查过程坚持问题导向,既将高质量的问题线索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又逐篇‘挑刺找茬’查找报告存在的问题。”长沙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为真实反映区县(市)巡察报告的质量和水平,点对点传导压力,通过区县(市)委巡察办自荐和市委巡察办指定的“1+1”模式,评查组对各区县(市)上一届党委任期内的18篇报告开展真评实查,对质量高的报告充分肯定,对相对较差的指出不足,共提出了包括“三个聚焦”把握不准确、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不够、画像报告空洞抽象、意见建议缺少针对性等43条具体意见。
“从评查结果看,最突出的问题是巡察干部精准把握政策、深入发现问题的能力仍需提高,对巡言巡语的运用还不够规范。”该负责人表示。除了为区县(市)“量身定制”巡察报告质量评查反馈报告,市委巡察办还将优秀巡察报告进行脱密处理,以供学习借鉴,同时将评查结果在全市巡察系统范围内通报,压实整改责任。
在评查指导的促动下,各区县(市)在新一届党委第一轮巡察期间,通过集中学习脱密处理后的优秀巡察报告、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健全问题底稿制度、开展组办会商等举措,巡察报告质量明显提升。统计显示,全市9个区县(市)共巡察206个单位党组织,发现问题2141个,立行立改问题229个,移交问题线索93条。
开展巡察报告质量评查是长沙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区县(市)巡察工作指导督导、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去年以来,长沙打出一套“组合拳”,印发了《关于推动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区县(市)开展巡察工作提供遵循;建立了以质效为中心的上下联动一体化考核评价、审阅指导区县(市)委书记专题会报备资料、派员列席区县(市)研究巡察工作会议、巡察发现问题共享四项机制,推动市县巡察上下联动更加及时、更加充分、更加有效。
来源:新湖南
作者:王谦 刘佳 王文
编辑:胡红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