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长沙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通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长沙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下同)骑乘人员和机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防护水平。
通告要求,广大骑乘、驾乘人员要自觉佩戴和使用安全头盔,保障安全文明出行。车辆不得加装遮阳伞、座架、电瓶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装置;驾乘机动车应当依法使用安全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等处罚。
根据通告,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基层组织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在本行业、本系统内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守护行动,对内部员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按需配备安全头盔,切实落实本行业、本系统的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针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的“一盔一带”行动中,将利用家校互动、“小手牵大手”等形式,致信学生家长,适时推送交通安全警示链接,提醒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在各学校和幼儿园校门口设立“一盔一带”劝导岗,配备相应人员,结合护学行动对家长接送学生时的违法情形进行劝导,并以适当形式敦促整改。
此外,通告还呼吁加油站、修理厂要积极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对骑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劝导。快递、外卖、代驾等企业对本单位员工使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配送和开展服务的必须配备安全头盔,并利用科技手段及相关机制监督按规定佩戴。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张洋子 肖强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