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5日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确定11月1日为长沙“企业家日”的议案》,决定自2021年起,将每年11月1日设立为长沙“企业家日”。
会议认为,企业家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设立长沙“企业家日”,是市委、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广大企业家的获得感、荣誉感和责任感,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家、关爱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浓厚社会氛围,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广大企业家的创业动力和创新活力,积极投身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三高四新”战略实施,为建设现代化新长沙凝聚强大合力、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不断丰富“企业家日”内涵,开展形式多样的“企业家日”活动,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支持各类市场主体蓬勃成长,进一步推动长沙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四到”服务,支持企业家以恒心办恒业,扎根长沙、深耕长沙,打造“倾力支持、立说立行、精心呵护”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开放公平、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要关心企业家成长,保护企业家和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用法治力量为企业保驾护航;要激励和表彰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企业,进一步激发其创新创业活力,充分发挥全市企业和企业家在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长沙中的重要作用。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