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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进“湘冷链”全覆盖应用,长沙多措并举筑牢进口冷链食品防控网

为确保“湘冷链”追溯系统落地落实,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办,全面摸清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压实主体防控责任,开展风险排查,严格市场准入,着力推进“湘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推广运用,实现进口冷链食品扫描信息全部可追溯。

加强“湘冷链”操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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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远程培训、网上教学、答疑解惑、上线实操”等手段,组织全市系统一线监管人员和冷链食品经营业主参加“湘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操作培训,深入细致地掌握系统软件设置的“节点”要求,熟悉操作规范,明确录入管理。对16家大型冷库的食品经营者,采取集中培训和点对点上门指导服务的方式,督促指导管理者全面使用“湘冷链”追溯系统。

约谈第三方冷库压实主体防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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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第三方冷库管理不够完善、企业入驻“湘冷链”平台不全等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专办多次约谈辖区大型冷库负责人,共计约谈冷库负责人42人次,要求其立即抓落实、抓整改、抓管理,层层压实岗位职责,确保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多途径抓好政策法律宣贯

印制省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湖南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告》5000余份,张贴至冷链企业、商超、农(集)市场、餐饮单位、食堂等场所。利用互联网、报纸、电台等对《通告》形式立体式宣传。通过宣贯,引导全社会养成“无湘冷链追溯码,不能消费使用”的习惯,共同筑牢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与防控工作基础。

持续强化追溯管理的监督检查

按照“湘冷链”首站赋码管理的要求,湖南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凡在省外采购进口冷藏冷冻畜禽肉类、水产品、水果、乳制品等并运入省内销售,需在“湘冷链”中上传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等追溯数据,并使用“湘冷链”为相关产品按批次进行追溯码赋码。对无检验检疫证明的,无核酸检测合格报告的,无消毒证明的,无产品追溯信息的,不得采购、使用、销售和贮存。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湘冷链平台有监管端执法帐号473人,实现了对所有监管辖区的全部覆盖。执法人员采取“线上看、实地查”等办法,严格督促经营业主如实记录“湘冷链”食品追溯系统要求数据,充分发挥“科技赋能、机器换人”智能化监管体系的积极作用,着力实现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追、去向可查”。

加强“湘冷链”系统应用的督促督查

由市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工作专办牵头,对全市“湘冷链”应用推广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共计督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87家,人员培训率、进口冷链食品赋码率、系统使用率均达到100%。从督查情况来看,长沙市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秩序总体良好,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应入尽入,企业信息应录尽录、冷库应备尽备。截至5月12日,全市共有1250家企业在“湘冷链”平台完成注册登记,累计发放溯源码150287张,流转4954批次,累计流入进口冷链食品31132.79吨,占全省83%。

来源: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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