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受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1号),明确了湖南全省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邮寄申报事项。
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湖南省范围内,且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但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纳税人,可以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邮寄申报采用定点集中受理方式,由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负责受理全省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业务。
受理税务机关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白沙街1号
邮政编码:410002
联系电话:0731-85183095
邮寄申报的报送资料
纳税人选择办理邮寄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的,应报送纳税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一式两份),纳税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公众服务”栏目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纳税人,请在2021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以国内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指定的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邮寄申报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邮戳日期为准。
邮寄申报后涉及年度汇算应补税或者退税的,因涉及地方财政归属问题,纳税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网上办理或者到汇算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填报信息时,纳税人需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仔细填写及核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申报表资料不全,申报表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或者逻辑错误的,税务机关将不予受理并通知纳税人。为提高辨识度,寄送的申报表,建议使用电脑填报并打印、签字。
来源:长沙税务
编辑:蒋雨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