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长沙市委第十三轮巡察进驻一览表
3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标志着十三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本轮巡察共安排7个巡察组,集中对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含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常规巡察,对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浏阳市人民检察院等2个基层检察院,长沙高新区麓谷街道、雷锋街道、东方红街道、白马街道等4个托管街道及相关村(社区)开展提级巡察。同时,长沙高新区同步安排4个巡察组与市委巡察组开展上下联动,在市委巡察组指导下对托管街道其他村(社区)开展交叉巡察。
根据工作要求,市委巡察组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巡视指导督导工作专题培训会等有关精神,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始终紧扣“三个聚焦”,突出被巡察党组织核心职能,加强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十四五”规划、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长沙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当好“领头雁”建设“示范区”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紧盯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特别是将准确把握检察系统和乡镇街道的特点规律,重点检查中央、省市委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打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征地拆迁、惠农利民、群众信访、教育医疗、安全生产,以及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中央、省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要求等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推动立行立改、边巡边查,督促被巡察单位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1个半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1年5月上旬。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邓章芙 彭健军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