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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2月热点问题,你关心的都在这儿!

2021年2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43036通,处理12345市民热线工单113笔,回复问政湖南、市长信箱咨询信件37封。通过对各渠道公积金业务咨询的统计分析,本月热点问题排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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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题排行

1、如果职工配偶在省直中心或签约城市缴存公积金,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吗?

2、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长可贷年限是多少年?

3、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有没有次数和金额限制?

4、职工在外省购买新建商品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如果可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5、新政实施后,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其最高额度按20万元核定。那么,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时,经测算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能否按20万元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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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题回应

No.1如果职工配偶在在省直中心或签约城市缴存公积金,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吗?

职工申请贷款时,如果配偶在省直中心或签约城市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欠缴6个月以上、封存的,不能合并计算贷款额度,也不能按缴存基数合并计算月收入。

No.2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有没有次数和金额限制?

有。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1期后每年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含对冲1次),对冲提前还贷金额应不低于3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1万元。

No.3职工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结清相关手续?

职工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将受托银行提供的还款结清凭证提交给长沙公积金中心,长沙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抵押权消灭的证明》交付给职工,职工即可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抵押注销手续。

No.4职工在外省购买新建商品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如果可以,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职工家庭因工作或夫妻两地分居原因在外省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购买新建商品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具体所需资料如下(未注明的均需提供原件):

①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②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职工均需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

③提取申请人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

④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

⑤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

⑥契税完税凭证;

⑦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近3个月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⑧外省购房地为职工配偶当前工作地的应提供近3个月的个税缴纳凭证或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社保缴交证明;外省购房地为职工配偶曾经工作地的应提供与购房时间一致的个税缴纳凭证或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社保缴交证明。购房地为职工家庭户籍地的原则上以身份证上的住址认定,若身份证住址与户口簿住址不一致的,职工可以主动提供户口簿核查,我中心可依据户口簿住址认定。

注意事项:

1、自契税完税凭证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

2、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款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不含住房补贴金额),提取金额至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百元位。

No.5新政实施后,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其最高额度按20万元核定。那么,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时,经测算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能否按20万元核定?

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须严格执行贷款额度与缴存额挂钩,贷款期限与缴存期限挂钩的要求。

来源:湖南住建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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