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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物业服务“老大难”问题 雨花区发布10条措施

想启动电梯维修资金怎么办,成立业委会该怎么做……围绕居民身边物业管理领域这类“老大难”问题,长沙市雨花区3月16日发布“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10条措施”,从强化物业服务质量、创建物业服务标准、化解物业纠纷矛盾等10方面,推动物业管理水平提升。

近年来,物业服务引发的社会管理问题日益凸显。在“12345”热线投诉中,物业服务是市民投诉较多的一项。

按照新的措施,住宅小区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应先成立小区党组织,街道(乡镇)、社区和小区党组织领导业主委员会、监事会依法成立,逐步实现业主委员会成员党员占比超过50%。

在促进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方面, 新措施明确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要进行备案管理,实行最低工资保护制,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同时,探索建立住宅小区维修、更新、改造、提质等资金多元保障模式;建立紧急维修事项清单,指导业主依法使用物业维修资金,对存在公共安全隐患或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维修事项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新措施还规定,该区每月将对物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建立物业服务质量“红黑榜”。对物业管理先进街道(乡镇)、先进社区、星级物业项目、物业帮扶项目等,区里将安排财政资金给予奖励与帮扶。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欧阳倩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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