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们一起走过!为支持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我国出台了不少税费优惠政策,其中增值税相关政策占比不小,跟满妹子一起梳理“涨知识”咯!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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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3号)
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来源:长沙税务
编辑:蒋雨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