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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已建成住宅小区要实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

居家养老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是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重点。12月1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长沙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第一次审议,这也意味着,长沙居家养老正式迈入法治化进程。

现状: 60岁以上老年人口143.62万

据统计,2018年,长沙常住人口815万,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143.62万,65岁以上95.76万,80岁以上18.32万,90岁以上1.68万。养老服务工作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条例》由市司法局负责组织起草,市民政局承担具体起草工作,市人大法制委、社会建设委提前介入起草工作。

《条例》共八章五十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居家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均可适用。

《条例》所称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村)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由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志愿者公益服务共同组成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

《条例》规定民政、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并落实到详细规划。规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规定养老服务用房配套建设的具体落实。新建住宅项目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且每处不少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并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等﹔规定将新建住宅项目的养老服务用房纳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新建住宅项目配建的养老服务用房应当移交给街道(乡镇)等。针对养老遭遇“邻避效应”的现状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对于大家所关心的服务供给内容,《条例》也进行了明确: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健康、精神慰藉以及文化服务等﹔规定政府的兜底保障作用﹔鼓励机构与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规定建立经济困难独居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及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

亮点: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在服务设施上,《条例》提出了“适老化改造”的概念,明确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公共交通工具、住宅小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已建成住宅小区公共出入口、缘石坡道、轮椅坡道、走道、楼梯、电梯、厕所等服务设施实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按照标准实施适老化改造。

随着5G技术的推进,在服务供给上提出“智慧平台建设”,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公布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服务内容、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名录及其提供的服务项目,提供养老政策咨询、养老服务供需对接、服务质量评价等,开展服务质量监督。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呼叫、应急救援、远程照护、在线预约支付、居家安全监测等服务,并与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平台融合。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玮蔚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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