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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我国税收普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法者,治之端也。“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深入推进税法普及宣传教育,构建起多层次、广覆盖、立体式税收普法格局,积极营造崇尚税收法治的良好氛围。

“每次遇到涉税问题,我们都能得到税务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指导。特别是今年疫情期间,税务部门及时上门讲解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轻了不小的压力。”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东新说。

“营改增”“个人所得税改革”“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绿色税制”“减税降费”……可以说,税收改革与每一个纳税人、缴费人的利益息息相关。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表示,“十三五”期间,财税体制改革是“重头戏”,大量税收改革任务都涉及税收法律法规调整,各类市场主体对及时充分了解税收法律政策的需求迫切提升,需要税收普法及时跟进,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和发展信心。

通过政策图解、微动漫宣传等方式,积极开展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让纳税人更好适应新税制;疫情期间积极拓展线上渠道,宣传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五年来,税务部门将普法工作与其他税收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改革每推进一步,税收普法就加深一层。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主任付树林介绍,“十三五”期间,税务部门还把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作为普法宣传重要内容,积极宣传申请减免税、延期申报纳税等,使纳税人全面了解、充分享受法定权利,培养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法治观念。

纳税信用是衡量企业信用的“试金石”。

“‘十三五’期间,税务部门以宣传普及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加大税收违法‘黑名单’曝光力度等为重点,突出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税法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树立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意识。”付树林说。

河南省焦作市东方祥生电器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腾飞告诉记者,公司已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纳税信用企业,今年,在税务部门的指导下,公司顺利申请到100万元的纳税信用贷款。

依托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税收普法才能汇聚起强大力量。付树林介绍,“十三五”期间,税务部门积极发挥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作用,开展税收普法。在宁夏、山东等地,税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与当地注册税务师协会积极“互动”,组建税务师志愿者服务小分队和专家讲师团,深入企业、社区等开展税收普法,取得良好成效。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期间,税收普法为促进税收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全国税务系统将积极拓展普法思路、创新普法方式、丰富普法内容,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作出新贡献。

来源:新华社

编辑:贺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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