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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告官”不用对簿公堂也有化解之法

10月12日上午,长沙发布《关于建立行政纠纷诉前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实行)》。明确由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构建长沙铁路运输法院牵头、长沙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参与的诉前调解工作格局。今后,长沙“民告官”纠纷诉前调解范围更大、效率更高。

据了解,长沙市自2019年5月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以来,行政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该市在土地房屋征补、城乡规划等行政应诉案件,也越来越多。截至目前,在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436件中,房屋土地征收事项案件约占三成。为缓解持续攀升的应诉压力和案多人少的矛盾,专业高效地解决各类复杂行政纠纷,长沙市司法局和长沙铁路运输法院签署并发布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进一步拓宽了行政纠纷调解的范围。“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能调解的尽量调解,减少当事人时间和金钱消耗。”长沙市司法局副局长张智说。据介绍,行政处罚中以罚款为主的涉及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行政纠纷;行政赔偿、行政补偿、行政协议、行政给付等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行政纠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纠纷;申请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类行政纠纷;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在行政诉讼中一并解决的相关民事争议等,都可以适用行政争议诉前调解。

此前,调解工作主要由行政复议的工作人员以及诉讼承办法官主持。根据《实施意见》,长沙加强了与有关行政机关的协调联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接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广泛邀请社会力量参与解纷。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足不出户解决纠纷。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欧阳倩 吴炳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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