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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一周 宣传执法两手抓

红网时刻长沙10月9日讯(记者 姚宇超)10月1日,《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至今已有一周时间。为加强执法保障,有效推动《条例》落地落实,10月起,长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实施月”专项行动。

记者从长沙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国庆期间(10月1日至10月8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630人次,对单位(门店)实施垃圾分类检查2560家次,劝导违规行为803起,下达责令整改129起,办理生活垃圾分类案件11起,罚款7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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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出具限期改正通知书。

一个敞口垃圾桶里混杂着各种垃圾,10月1日,因未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岳麓区咸嘉湖路某建设工地项目部收到了长沙市岳麓区城管执法人员开出的限期改正通知书。

本月起,长沙进入垃圾分类“法治时代”。目前,长沙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四分类”法,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单位和个人是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生活垃圾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不同属性、处理方式实施分类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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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给予其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0月2日,雨花区长沙大道某小区一居民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依据《条例》第五十六条,雨花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给予其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市城管执法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地毯式”“全覆盖”检查,从前端投放,到中间收集、运输等各个环节,全面查找和整改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执法有效机制,依法惩处违法行为。

“宣传引导、执法保障”两手抓

“现阶段执法行动以劝导教育为主,通过宣传让市民了解如何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履行法定义务。”10月1日上午,在烈士公园南门,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正在对来往行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科普。“我们统一印制了宣传资料,以便让市民更好地了解该如何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工作人员介绍。

执法需先知法,知法方能守法。在“执法实施月”行动期间,市城管执法局精心组织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切实加大《条例》宣传宣讲力度。由辖区中队组建执法宣传宣讲小组,开展送法上门“六进”工作;在城市广场、商业街区、交通节点等区域开设周末宣传点;同时以市民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关注、支持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10月1日至15日以宣传引导为主,10月16日至31日则为劝导查纠阶段。各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将持续扩大检查覆盖面,强化执法处罚,紧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开展执法;在执法处罚过程中,秉持“教育劝阻为主,处罚惩戒并举”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生活垃圾执法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姚宇超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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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2020/10/09/8474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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