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沙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细化了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职责。
8月28日,长沙市政协副主席、市食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张庆和就该“责任清单”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责任清单”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抓住“关键少数”健全食安工作网络
近年来,长沙市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目标,强化食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治理成效突出明显,全市食品安全整体形势稳定向好。
但在创建过程中,食品安全工作还是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压实责任,更好地推动工作落地见效。特别是今年4月15日,全市质量强市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提出“抓紧制定党政领导干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要求。
“长沙市食安办会同各相关部门起草‘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张庆和指出,“责任清单”可以说是紧紧抓住党政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有助于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细化了哪些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
党政领导干部岗位食安职责一一细化
“责任清单”按照党委政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分行业分领域负责的原则,分别明确了市委书记、市长、其他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及秘书长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责任清单”内容包括,明确了党委主要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职责,包括督促党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履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协调各方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等。
“责任清单”还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多项食品安全职责,包括组织推动本级及下级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点,并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建立健全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每年至少组织召开2次政府常务会议或食安委全会,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业转型升级等。
另外,“责任清单”还明确了党委政府各相关负责人在分管的条线上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包括严查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按规定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食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安工作经费增长机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推动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
总之,“责任清单”明确了各个党政领导干部岗位的食安职责“是什么”,也明确了“怎么干”,还明确了履职到位与否“怎么办”,有利于进一步形成党政领导齐抓共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
如何确保相关职责有效落实?
通过履职检查、评议考核考查职责落实情况
张庆和指出,市委、市政府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均提出明确要求。“责任清单”将通过履职检查、评议考核等方式,对食安工作职责落实的情况进行考查。
具体来说,包括督促市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履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关工作责任,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同时将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巡察范围,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等。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