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长沙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7月21日,长沙不动产登记中心介绍,电子证照记载的事项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和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在房屋交易登记、户籍管理、入学、企业开办等方面使用,市民办事将更便利。
近日,长沙市政府发布《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通告》。10月1日起,长沙不动产登记中心一般情况下只出具包括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和转移登记、房产信息查询等各类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和证明。如确有需要,当事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开具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和证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和证明可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不得再要求提供纸质证书和证明。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包括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与纸质版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治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