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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禁捕退捕 长沙县提前完成禁捕退捕任务

“这次退捕及时听取了我们的诉求,补偿标准公开透明,补偿款也到位了。”近日,在长沙县 梨街道禁捕退捕渔船网具集中拆解现场,前来围观的陶公庙社区渔民曹军对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范乐赛满意地说。

据了解,上世纪70年代初期,长沙县“以船为家”的渔民,根据当时政策上岸定居,集中居住在 梨街道陶公庙社区和大元社区,共有35户102人。作为第二批禁捕退捕任务县,今年以来,长沙县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深入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

为确保禁捕退捕工作高效推进,长沙县纪委监委把禁捕退捕工作纳入“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监督内容,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渔民身份识别、退补协议签订、资产评估处置、补偿资金发放、渔船网具回收拆解等环节,列出督查清单,开展全程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落细禁捕退捕各项工作。

5月下旬,在 梨街道陶公庙社区会议室,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与相关职能部门一道面对面听取渔民代表对相关补偿方案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补偿资金若不能按时到账,会给接下来的收船收证、拆解工作带来很大影响,务必果断采取措施,确保资金如期到户。”6月底,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在走访督查时,了解到6月25日退捕资金方案公示结束后,因一些原因可能6月30日前资金到不了渔民手中,相应船、网、证上收拆解等工作也要推后。随即纪检监察组约谈了县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6月29日,所有补偿资金共计218.08万元,通过“一卡通”,及时发放到了渔民手中。第二天,在纪检监察组的现场监督下,在浏阳河边41艘禁捕退捕渔船完成集中拆解,26本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和3435.5公斤网具全部收回,长沙县提前完成禁捕退捕任务。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周小雷 艾春望 杨薇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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