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个人所得税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简称个税年度汇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我们在这里提醒还没有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抓紧时间办理。
如您属于年度汇算补税人员,请依法诚信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否则可能因逾期申报产生税收滞纳金和影响个人信用。如您属于年度汇算退税人员,请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退税申请,确保及时享受改革红利。
由于个税年度汇算在我国首次实施,我们诚挚地提醒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如果您选择由向您支付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指保险营销员或证券经纪人)的扣缴义务人代办年度汇算,您也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集中代为办理。如果您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您需要与受托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2020年6月17日
来源:长沙税务
编辑:余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