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在场所内喂养犬只。长沙晚报通讯员 盛磊 供图
《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去年5月1日开始施行,可是扣押或没收犬只之后,却没有留检场所接收犬只,严重制约了《条例》有效执行。不文明养犬、流浪猫狗“猫弹狗跳”现象屡禁不止,导致相关投诉一直居高不下。不过,这一状况在今后或将大大改观。4月22日,记者从长沙县公安局获悉,该县率先建成长沙市首个正规的犬只留检场所。同时,长沙市其他区县(市)的犬只留检场所建设也在稳步推进,按要求将于5月31日投入运营。
没一个留检场所 严重制约执法
犬只留检场所主要负责接收、检验和处理扣押、没收、弃养、无主的犬只。虽然《条例》明确了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通过组织建设、购买服务或者其他方式提供犬只留检场所,但该项建设严重滞后。长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告诉记者,此前由于没有专业的犬只留检场所,民警只能将那些无主的流浪犬临时寄养在黄花镇的一个场所,很不规范。
一位民警向记者透露,一直以来,警方在处置涉犬警情时有多重顾虑。比如,扣押或没收犬只之后,却没有留检场所接收犬只,这让他们不敢扣押。
首个犬只留检场所可容纳400条犬只
4月21日,长沙县召开养犬管理工作及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透露,长沙县已在全省率先建成犬只留检场所。
该场所位于长沙县安沙镇,占地面积约19亩,分为隔离观察室、洗浴室、饲料存储室、犬舍和办公室,还建有污水处理系统。设置犬舍42间,可容纳400条犬只。
长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陈建文说,该场所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已收容流浪犬、无主犬共65只,“5月份将正式运行。”
据介绍,流浪犬进入该场所要办一定的“手续”,首先要拍照建档,随后体检,再送往隔离观察室。无论是健康犬还是有病犬,都将先隔离7~15天。此后健康犬送至犬舍饲养,病犬进行继续治疗,亡犬无害化处理。
其他犬只留检场所或于5月31日建成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刘卫平透露,长沙市其他区县(市)应于5月31日建成犬只留检场所并投入使用。
犬只留检场所投入使用后,自收容之日起10日内原养犬人可以将犬只领回;逾期无人领回的,可以由其他人免费领养;领回、领养人应当符合养犬条件,并办理养犬免疫登记和其他相关手续。无人领回、领养的,由犬只留检场所予以处理。
警方提醒,禁止养犬区不得饲养、繁殖、经营任何犬只;严格管理区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和养犬许可制度,犬只应当佩戴智能犬牌,植入电子标识;一般管理区对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作出要求。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颜家文 盛磊 文坚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