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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海关助力进出口企业复工复产

2月14日,长沙海关出台“防疫情 帮复产 稳外贸”的多条措施,大力推行网上作业、网络办事,延长疫情防控期间缴纳税款期限,助力我省进出口企业尽快复工复产,促进外贸平稳健康发展。

大力推行网上作业、网络办事。确保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严格落实“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特殊情况,实行业务先办、资料后补。进一步落实好企业协调员制度,将协调员机制适用范围扩大到涉及疫情防控的一般认证企业。

延长疫情防控期间缴纳税款期限,纳税企业确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无法在规定缴款期限内缴纳税款,并在规定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海关依企业申请、审核批准后免征税款滞纳金。对加工贸易企业因政府部门要求延迟复工复产,造成加工贸易手(账)册超过核销周期的,经企业与海关沟通后,可以办理延期手续,事后补充提交有关材料。

全力保障防疫物资通关“零延时”和民生物资快速进口。开设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对境外捐赠、采购的防疫物资,做到随到随办、即检即放;对于恢复生产、扩大产能所需原材料进口,尽量简化手续,确保快速通关。加快食品农产品进境检疫审批,对进口民生物资,优先实施查验、优先安排检测。(周月桂 林俊)

长沙海关介绍,以上措施适用时间为2020年2月14日至6月30日,视疫情防控需要再作相应调整。措施实行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以拨打长沙海关12360服务热线咨询。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周月桂

编辑:唐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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