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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十九条措施送给中小微企业

减税、减免房租,加大信贷支持,优化项目审批……记者2月5日获悉,为做到疫情防控和企业健康发展“两手抓、两不误”,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长沙县政府率先全省出台了《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项目审批、金融服务、减税降费、稳定用工等多个方面出台十九条过硬措施,为中小微企业带来暖心福利,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措施》提出,要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全面推行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要将重点工程建设单位人员生活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等工作纳入地方保供范围,切实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涉及的相关问题。对确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复产履约的外贸企业,指导企业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证明”,及时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减小损失。

《措施》明确,要设立进出口商品绿色通道,确保进出口商品快速通关。积极推广不见面招商,充分利用政务网、公众号等平台,高频次、高精度、大范围进行招商引资项目推介。

《措施》指出,要建立网格化精准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并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的,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补办。要密切关注农民工、应届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状况和企业用工需求,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就业信息、企业开复工信息,开展网上招聘。

《措施》明确,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长沙县财政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完成展期手续的,免于信用惩戒。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长沙县内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姜国 王嫔)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姜国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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