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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内设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内设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

(2019年12月26日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规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其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及内设机构人员职务相应变更,不再重新任命。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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