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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城区下月起调整限货政策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科学引导城市物流配送,长沙将调整城区限货政策,在原禁货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从2020年1月1日起对湘A号牌的轻、微型载货汽车在城区范围内实行提前报备、便利通行的措施。12月24日,长沙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解读了最新城区货运政策。

目前,长沙市货运车辆保有量共计14.1万辆,其中中重型货车(黄牌)4.46万辆,轻微型货车(蓝牌)9.7万辆。

相比之前限货政策,此次新政有进一步的放宽。规定中表示,对湘A号牌的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实施便利通行的措施(微型货车是指车长小于3.5米,总质量小于等于1800kg的载货汽车;轻型封闭厢式货车是指车长小于6米、总质量小于4500kg、载货部位结构为厢体的载货汽车)。车辆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即在检验有效期内,达到国四排放标准,且无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无事故未处理记录。符合以上条件的车辆需每年到车辆登记地所属辖区交警大队进行车辆报备,才可具备本年度在长沙市城区范围内便利通行的资格。

对于符合便利通行条件,又需要在便利通行范围限制区域、限制时段(7:00—9:30,16:30—19:30除外)内通行的载货汽车,可于2020年1月1日在96111“便民服务桥”微信公众号申请临时通行手续。

目前,临时通行线上申请只针对湘A号牌的轻、微型载货汽车,外籍货车和中重型货车临时通行还是需要到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田甜)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田甜

编辑:唐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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