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较量多年,业委会争回地下车库管理权

12月17日,长沙市芙蓉区东成大厦第五届业委会主任谈俊亮出了16日收到的二审判决书。

读者供图

为拿回地下车库的管理权,长沙东成大厦业委会与长沙联鑫实业有限公司经过多年较量,终于有了结果。12月16日,涉事双方均收到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二审判决书。依据判决结果,联鑫公司退出东成大厦负一楼的管理,并向业委会交付负一楼停车管理权。(杨昱)

判决

两级法院支持业委会

拿回地下车库管理权

2016年1月21日,长沙市芙蓉区东成大厦第四届业主委员会成立,任期为3年。业委会成立后,召开了全体业主大会解聘了原物业公司。同年11月23日,委托长沙好邻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东成大厦住宅小区进行物业管理。

早在2006年5月31日,东成大厦开发商就将小区的地下停车库转让给了长沙联鑫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5月30日,东成大厦业委会及好邻居公司向长沙市住建委发出《关于对长沙市东成大厦负一楼停车场统一进行物业管理的请示》,申请收回联鑫公司对东成大厦负一楼停车场的单独管理权。根据相关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东成大厦应统一由好邻居公司进行物业管理。7月14日,东成大厦业委会向联鑫公司发出函件,要求联鑫公司交出负一楼停车场的管理权。

两级法院审理认为,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东成大厦业委会是有权代表东成大厦全体业主的法定机构,与好邻居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约束力。联鑫公司应退出对负一楼的管理,由好邻居公司统一进行物业管理。

一、二审的观点一致,最终判令联鑫公司退出东成大厦负一楼的管理,并向业委会交付负一楼停车管理的全部资料文件档案钥匙。该案亦是业委会通过法院判决,拿回地下停车库管理权的典型案例。

业委会

收取的停车费将纳入小区公共收益中

12月17日,记者在长沙市芙蓉区东成大厦前坪看到,密密麻麻地停放着近30台小车,整个前坪只有一条约4.5米宽的消防通道可供车辆行驶,路面多处受损。而在前坪南侧的室内停车场,却明显有很多富余的停车位。

记者注意到,露天停车收费一天最高是20元,而室内停车收费一天最高是40元。同样是东成大厦可配置停车场地,为何价格相差如此之大?多位泊车业主表示,室内停车场的收费太贵。如果是包月,室内停车场每月要800元,但露天停车位每月只要250元,这也是众多业主不愿选择室内停车场的原因。

“联鑫公司突然将停车费涨到每月800元,才引发了更换物业,实行业主自管等后续事件。”在东成大厦业委会,小区第五届业委会主任谈俊告诉记者,判决文书下来后,他们会马上召开业主大会,就小区停车收费进行讨论,形成一个合理的方案来。同时,还会给联鑫公司去函,要求其尽快办理完交接,否则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谈俊告诉记者,停车场管理权收回后,收取的停车费将纳入小区公共收益之中。

联鑫公司

是否申请发回重审,持保留意见

随后,记者来到了位于东成大厦负一楼停车场的联鑫公司办公室。公司王经理表示,已于16日收到了长沙中院的二审判决书,“这份判决,我们不服。”

“负一层的车位很大一部分是我们公司花钱买的,不能损害我们的利益。”王经理说,东成大厦负一楼有47个车位公司已经办理了产权证,应受到《物权法》的保护,“我们可以合法享受使用、占有、收益、处分等相关权益。”

王经理表示,公司正在跟律师进行沟通,是否向省高院申请发回重审,目前持保留意见。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编辑:唐甬梅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科技
  • 时政
  • 经济
  • 民生
  • 区县(市)
  • 园区
  • 税务
  • 教育
  • 公安
  • 交通
  • 市场监管
  • 公示公告
  • 精彩视频
  • H5
  • 综合专题
  • 印象长沙
  • 活动招募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长沙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