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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进入“特护期” 长沙执法重拳出击

每年的10月16日到次年的3月15日是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连日来,市蓝天办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开展了蓝天保卫战专项执法行动。

11月7日,宁乡市城管局驻大成桥镇执法队员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有人在大成桥集镇一居民楼前焚烧树叶,污染空气,严重影响周边群众和过往行人。菁华铺城管中队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找到当事人颜某,颜某对焚烧一事供认不讳。执法人员按照市蓝天保卫战“特护期”的办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对颜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罚款2000元。

据悉,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期间,长沙将突出落实“六控十严禁”各项措施,严厉查处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行为,坚决打好严查“特护期”秸秆焚烧这一硬仗。深入分析大气环境质量各项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以臭氧和PM2.5治理为突出重点,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系统治理,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尤其是“特护期”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彭玮蔚)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玮蔚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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