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沙市人才购房政策并未放宽

10月23日,一则“长沙取消人才购房落户和社保缴存时间限制,利好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的消息广为传播,称依据是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今年9月29日发布的《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更有甚者称“长沙楼市限购已放松”。

对此,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通过本报权威发布:依据相关规定,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在长沙市购首套房,仍须满足在长工作生活24个月的条件。人才购房政策并未放宽。

试行文件修订增补,明确“24个月”前提

长沙市住建局介绍,2017年8月18日该局出台了《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根据相关规定文件试行两年后需要转为正式办法。因此,针对在这两年试行过程中反馈较多的问题,进行了修订和增补。该局于今年9月29日发布《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并没有对人才购房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取消或放宽。

《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第三条提出,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购首套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时间的限制。申请购房时应提交以下资料:①购房申请表(由申报对象据实在网上填报);②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③在长工作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和单位证照复印件;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无时限要求);④毕业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含原件、复印件及通过网上或者线下查询学历、技师职业资格认证系统出具的结果);⑤根据购房政策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对比原试行文件,此次发布的《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增加了“根据购房政策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这一条款。即,需提交本人连续24个月以上在长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已满24个月居住证。这表明,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在长沙市购首套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限制,但仍须满足在长工作生活24个月的条件。

人才购房政策为何牵动人心

众所周知,2018年长沙楼市“6·25新政”实施,限购、限售、首付比例、购房资格等全面收紧,也被誉为全国楼市调控最严厉的城市之一。人才政策作为“非长沙户籍人口直接获取购房资格”的一个渠道,一直备受关注。

此次印发的《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明确,经长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购首套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限制,也没有“需在长工作生活”的前置要求。但这4类高层次人次的最低标准为:符合要求的正高职称专家、博士,年薪50万元以上的产业人才。

《实施办法》规定,新引进并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中的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新购商品房后可分别按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标准,以全市同期市场均价申请(单套)全额购房补贴。

《实施办法》规定,新落户并在长沙市域内工作,年龄35岁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首次购买商品住房(购买该房之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长沙市域内没有任何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可分别申请6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

《实施办法》规定,长沙市域内企业2017年6月21日后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3万元购房补贴。(陈淦璋 王文)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淦璋 王文

编辑:唐甬梅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科技
  • 时政
  • 经济
  • 民生
  • 区县(市)
  • 园区
  • 税务
  • 教育
  • 公安
  • 交通
  • 市场监管
  • 公示公告
  • 精彩视频
  • H5
  • 综合专题
  • 印象长沙
  • 活动招募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长沙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