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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新区作出首个容错免责决定

“根据相关调查情况和提供的佐证资料,经认真审查和研究,同意你们提出的容错免责申请,我委依纪依规对责任人免予处理。”近日,湖南湘江新区住建环保局3名干部被告知,在艾美国际会议中心项目违背审批程序的问题上,对3名责任人予以容错免责,免予处理。这是今年湘江新区《激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出台后作出的首个容错免责决定。

2014年9月,艾美国际会议中心项目作为当时湘江新区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各项前期工作紧锣密鼓进行,但尚未完成概算批复等前置审批。为促进项目加快推进,新区住建环保局工作人员根据管委会相关会议精神,在招标人出具限期办妥补齐资料等承诺后,批准该项目实行后置审批、先行启动招标工作。

去年12月,湘江新区纪工委监察室收到反映该项目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违背审批程序的问题线索,经核实,该项目问题属实,应给予3名责任人书面检查处理。湘江新区纪工委监察室认真研究后认为,上述责任人的行为符合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激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中明确的16种具体可容错情形中的2条,即在落实上级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重要决策、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中,因主动担当、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工作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在服务项目时为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预审而出现一般失误或偏差,但主观上务实创新,程序上经过集体研究、公开公示,并具备相关书证的。最终,决定对3人免予处理。

今年,湘江新区在出台容错纠错机制的基础上,探索从“可以容”升级到“大胆容”,进一步旗帜鲜明保护干事创业者,为深化干部担当负责机制改革探路。(王晗)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王晗

编辑:唐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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