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21日讯(记者 岳瑾)今日,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事业单位登记业务预约 调整个人预约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决定推出企事业单位登记业务预约功能,并对个人预约事项进行微调。
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助力长沙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开展企事业单位登记业务预约的通知》(长不动产登发﹝2019﹞6号)有关工作要求,决定推出企事业单位登记业务预约功能,并对个人预约事项进行微调。
《通知》指出,2019年8月26日(星期一)起,在长沙市内五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可预约9月2日当天及之后的转移(或变更)登记、抵押(含设立、变更、转移、注销)登记业务,凭产权证进行预约(开发商业务除外)。联合抵押的1—10本不动产证预约1个号源,11—20本不动产证预约2个号源,超过20本不动产证的需到窗口预约。
《通知》明确,预约成功后不能在预约时间内前来办理业务的,须于预约办理日期的前一天16:00前取消预约,取消预约不作限制。但未按期取消又未在预约时间前来办理业务的视为失约,企事业单位失约一次,该企事业单位一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预约,累计失约两次的将纳入失信黑名单,一年内不能再次申请预约。
此外,企事业单位将依据房屋坐落的区域进行预约及业务办理。晚报点:开福区、芙蓉区;德政园点:雨花区;河西点:岳麓区(云栖路以北)、高新区;城南点:天心区、岳麓区(云栖路以南)。
《通知》提醒,原个人预约业务中抵押登记及抵押注销登记业务合并为抵押登记(含注销)业务,将于2019年8月26日(星期一)同步更新。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编辑:廖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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