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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袋垃圾砸穿地室采光玻璃伤两豪车

8月6日,被砸坏的车。  记者 胡锐 摄

“车停在地下停车场都被砸坏了。”8月6日,在长沙市万象凯旋湾小区,业主伍先生说起4天前的遭遇仍一脸气愤。8月2日,该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导致伍先生和罗先生停在地下室的两台车受损,初步估计维修费5万多元。

由于目前仍未找到肇事者,2台受损车仍未维修。两名车主认为,作为管理方,物业应先行垫付车辆维修费,但遭物业拒绝。(胡锐)

事件

楼上掉下一袋垃圾,两豪车被砸

“听到砰一声,一看才知道是楼上掉东西下来了。”小区物业客服主管田冬勤介绍,事发8月2日早上7点多,坠物是一袋生活垃圾,砸穿2栋入楼走道旁的地下室采光玻璃后,连同一块被砸毁的玻璃直接落到地下停车场。田冬勤说,当时正在小区浇灌绿化的保安闻声赶来,随后物业报警,通知受损车辆的车主。

罗先生说,当天一大早就接到电话说自己的车被砸了,当他赶到现场时,便傻了眼。现场一片狼藉,掉落的生活垃圾、玻璃渣散落一地。

“车的挡风玻璃及多个漆面受损,维修费定损2万元。”罗先生被砸的是一台宝马汽车。比他受损更严重的是旁边的一台奔驰汽车。“前挡玻璃、天窗都砸坏了,维修费要3万多元。”车主伍先生一脸气愤。

进展

车主向物业索赔被拒

随后,记者在该小区看到,事发地2栋入楼走道附近已拉起了警戒线,被砸坏的采光玻璃处已用一块木板覆盖。地下停车场垃圾坠落处也已拉起了警戒线,装满玻璃碎渣和生活垃圾的塑料桶放置一旁,地上仍可看见未清理干净的玻璃渣。

“物业公司对1号和12号房进行了调查。”田冬勤介绍,该小区共4栋房子,出事的2栋是公寓,住了400多户,当天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走访了涉事楼栋的业主,但未找到抛物者。

“现在我们也只能找物业,但物业却说自己没责任。”伍先生说,物业收了停车费、物业费,理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我们要求物业先行垫付汽车维修费,但遭物业拒绝。

当天,车主罗先生向物业提出查看事发时的监控,但遭拒绝。“目前已报警,你们找警察吧。”田冬勤表示。

律师

可起诉该楼全体业主 物业也可被列为被告

8月6日,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钟文科受访时表示,在找不到抛物人时,受损车车主可向法院起诉该栋楼所有业主。“也可以将物业方列为被告。”钟文科说,相比高空坠物,高空抛物的主要责任在抛物者,但物业公司作为管理方收取了业主的停车费和物业费,也应履行相关管理义务。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胡锐

编辑:唐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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