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饭局中喝得酩酊大醉,同事好心帮他叫了代驾司机,谁料他居然在中途把代驾赶下了车,结果自己开车出事故……今天,在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醉酒司机韩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3月18日晚上6点多,在长沙市芙蓉区荷花路某饭店,韩某与同事开怀畅饮,直至晚上8点半才散席。担心韩某酒后驾车发生危险,同事特地帮他找了代驾司机。当晚9点多,代驾司机驱车行至长沙北二环芙蓉北路匝道口时,韩某以为自己到了家,把代驾司机赶下车,自行驾车。
此时的韩某已经意识模糊,车行至兴联路口时,先是撞上了一辆正在等红灯的出租车,接着又撞上了对向车道的一辆水泥罐车,结果包括他自己在内,还有出租车司机和车上乘客均受了轻伤。
事故发生后,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福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处置。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韩某的检测结果为249mg/100ml。经抽血检验,韩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309.1 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数倍。交警认定,韩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事后,韩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各被害人人身及车辆损失共计18万余元,取得其谅解。
公诉机关建议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不适用缓刑。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杨昱 关茗予 刘笑贫)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编辑:唐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