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店未安装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就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活动,环保部门依法罚款3万元……6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4起蓝天保卫战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3月15日,雨花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东二环的某冷作油漆汽车维修店的机动车喷、烤漆作业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雨花区环保局依法立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罚款3万元。
3月6日,宁乡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某建材公司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发现该公司一条60型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已建成,另一条180型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已开工建设。企业未能提供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宁乡市环保局依法立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罚款22876元。该单位目前已停止建设,正在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月30日,接群众有关东沩溪及入河口出现大量白色泡沫的投诉,宁乡市环保局与相关部门赴现场联合调查,在宁乡大道某化工企业西侧的市政污水管中发现大量泡沫。经对该企业内部车间检查,系工作人员清洗氨水溶剂桶和气膜熄焦纯化剂桶作业的废水直接经下水道排入市政管网所致。宁乡市环保局依法立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拟对涉事企业处以罚款,并将案件直接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5月22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某建材厂执法检查。该厂采料车间东北侧露天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煤矸石,料场周边未设置围挡,表层未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拟处以罚款。(彭玮蔚)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玮蔚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