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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同意书签名非患者所写?

《整形后双眼皮长度不一,女硕士怒告美容院》后续

本报5月7日讯  2017年5月,彭同学在长沙姬妍星愿整形医院做了双眼皮手术,术后出现了双眼皮以及两眼严重不对称的迹象,医生测量其左眼双眼皮长度为9毫米,右眼为6毫米。在与美容院协调无果后,彭同学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详见本报4月7日A07版)。今日,彭同学致电记者,称医院伪造签名,经鉴定,《手术前告知暨知情同意书》(以下简称《手术同意书》)签名非她所写。

鉴定显示,术前同意书签名非患者所写

去年8月,彭同学一纸诉状将长沙姬妍星愿整形医院告上法庭,在她前往医院查看门诊病历时,院方提供了一份有她签名的《手术同意书》。记者在该《手术同意书》上看到,就医者一栏中署有彭同学的签名,医师签名栏中只有周某的签名,未加盖公章,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

在彭同学将其手术的相关情况投诉至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院方出示的《手术同意书》上,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主诊医生周某某的签名,且加盖了公章,与其复印的仅有周某一人签名的《手术同意书》相冲突。“我在手术前,没见过这份同意书,更没有在上面签字。”由此,彭同学质疑,医院涉嫌伪造病历,且周某仅有执业助理执业资格证,按规定不能单独进行手术,其涉嫌非法行医。

对于彭同学的指控,医院矢口否认。今年3月,彭同学向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对病历中的签名进行字迹鉴定。鉴定意见显示:送检的“2017年5月16日”的《手术同意书》上“彭某某”签名字迹与所提供的样本上“彭某某”的签名字迹不是同一人所写。

彭同学说,尽管维权占用了大量时间,花费了不少金钱,但她不会放弃。目前,正申请前往北京做整形医疗事故鉴定。

医院涉嫌伪造病历,卫计部门立案调查

5月7日上午,记者陪同彭同学来到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并当面提交了《司法鉴定意见书》。

局长何斌表示,去年9月就收到彭同学的投诉,也做出过回复。同时,就彭同学提出的医院涉嫌伪造病历、违规行医等问题多次展开过调查,但医院拒不承认相关行为。

何斌说,收到证据后,他们将就医院涉嫌伪造病历正式立案调查,预计3个月内可结案。

5月7日下午,记者致电长沙姬妍星愿整形医院负责人赵田。赵田表示,对于病历一事并不清楚,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医院会尊重法院的最后判决。

■记者 杨洁规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洁规

编辑:唐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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