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4日讯 今后,长沙市一审的“民告官”案件将由长沙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将有效遏制被“打招呼”的情况发生。记者今日从长沙市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为方便群众立案起诉,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了人脸识别系统、自助立案系统、排队叫号系统和诉讼费缴纳系统,以满足行政案件立案需要。
长沙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长沙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具体实施时间为:自2019年5月1日起,对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长沙县、浏阳市辖区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实施集中管辖;自2019年10月1日起,对岳麓区、望城区、宁乡市辖区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实施集中管辖。二审法院均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过程中,若有相关领导违规过问案情,这将会被记录在案。”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杨才清表示,由于我国法院系统与行政区划设置一一对应,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和审理易受到地方干预和影响,不利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待行政诉讼案件由集中管辖法院审理后,被诉行政机关的“主场优势”不再,这不仅能倒逼行政机关从源头上自我规范,还便于法院统一行政诉讼案件裁判尺度,解决“类案不同判”的问题,以切实达到行政诉讼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目的。■记者 杨昱 通讯员 李昭菲 蒋涛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编辑:唐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