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校园食品安全要“防外”更要“保内”

近日,教育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3月15日《北京日报》)

中小学生处于生长发育关键时期,颁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初衷是给中小学、幼儿园在校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改善中小学生膳食结构不合理问题,减少学生因饮食不规范、不健康造成的血糖、血脂异常现象。

随着时代发展,现在的中小学生通常在校就餐,但由于缺少约束,也存在部分学生在学校小卖部等地购买零食、泡面、碳酸饮料等不健康食物填饱肚子,加上自营小卖部出售的食品可能存在卫生隐患,对学生生长发育有一定负面影响。颁发这样的规定,可以防止外部因素造成学生健康问题,是值得肯定的。

然而,学生在校的膳食结构并非仅仅由校内的小卖部、超市相关,很大程度上是由学校食堂决定的,因此,学校也应该保证内部食品安全,改善膳食结构。

3月12日,学生家长爆料出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堂供应食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即是一个由于学校内部监管不严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据了解,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堂事项外包给了其他后勤管理服务公司,经营者多为个体户,食品和法律知识欠缺增加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同时,学校没有对外包机构进行严厉筛选与深入调查,后期没建立好监管机制,也导致了事故发生后追责问题的产生。因此,中小学校应把自身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作为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建立相关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食堂食品的安全隐患。

“安全食堂”很重要,“健康食堂”也必不可少,中小学生的膳食结构也是学生家长关心的问题,而仅仅靠禁止校内开设食品经营场所是无法全面改善的。在这一点上,学校食堂应在均衡膳食方面多下功夫,比如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学生营养师,建立学生适用的营养食谱,明文公布一周内一日三餐的内容及其营养含量。

除此之外,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均衡膳食意识也同样重要。寄宿学校除了限制食品经营场所的开放,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的售卖,加强自身食品安全、健康管理以外,也应适当采取食品安全公益讲座或食育营养健康教育课等形式,提高学生对食品安全、健康饮食的意识。

校园食品安全一直是受到社会各方关注的问题,《规定》的颁发无疑是经过多重调研、考虑后的决定,然而想要为孩子创造出一个安全无害的学校膳食环境,也需要学校“内”与“外”一起发力。

文/陈柯佳

来源:红网

作者:陈柯佳

编辑:朱婷劼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2019/03/20/5241560.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科技
  • 时政
  • 经济
  • 民生
  • 区县(市)
  • 园区
  • 税务
  • 教育
  • 公安
  • 交通
  • 市场监管
  • 公示公告
  • 精彩视频
  • H5
  • 综合专题
  • 印象长沙
  • 活动招募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长沙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