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公告称,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再评价,认为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获益,故作出上述决定,并要求已上市销售的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
目前,已批准上市的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有复方雪胆呋喃唑酮胶囊、呋喃苦参黄连素片、二维呋喃唑酮片以及谷海生片4个品种,且均为消化系统用药。根据公告,上述4个品种将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记者 方碧陶)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方碧陶
编辑:朱婷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