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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莫名自燃 交警市民协力灭火

长沙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琦)前日下午,芙蓉交警大队十二中队巡逻民警发现金科佳苑小区里面一台小轿车自燃。民警立即报告中队,增援警力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灭火并维护秩序。现场,交警、消防员和热心群众齐心协力,终于将火扑灭。

目击者拍摄的视频中,一台黑色小轿车停靠在小区路边的一个仓库门口,冒出滚滚浓烟。“当时我们刚好在仓库做事,就看到轿车的引擎盖部位冒烟。后来可能是机油被点燃了,火势越来越大。”一名目击者告诉记者,起火的轿车停靠在小区13栋楼下。

昨日上午,记者发现现场仍然留有使用过的灭火器以及粉末。“从发现起火,到火完全被扑灭,大概持续了1个小时左右。”目击者回忆。

“我们接到这一警情后,就马上开警车过去。看到小轿车引擎盖部位起火,冒出很多浓烟。警车里有两个灭火器,我们就用灭火器对小轿车进行灭火。”芙蓉交警大队十二中队辅警苏航告诉记者。消防员随后赶到,用水枪进一步控制火势,直至将火灾完全扑灭。

“我自己也不知道车子为什么自燃了,可能是我疏忽大意。但是确实很感谢大家,车子已经进行报废处理了。”小轿车车主孙先生说,如果没有交警、消防员和热心群众帮忙灭火,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他也感到很奇怪,车子停了大半天未发动,不知为何会自燃。经过调查,警方初步排除了人为纵火、天气原因和自然灾害引起火灾的可能性,可能是车辆因油路、电路老化或自身故障引燃发动机舱内可燃物而引起火灾。

交警部门提醒,冬季是车辆自燃事故高发期,春运和春节长假即将来临,广大驾驶人应做好行车前车辆检查工作,定期进行车辆保养维护,检查各管线及接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车上不妨配备车载灭火器,以备不时之需。此外,驾驶人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区域,不要在车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将车辆熄火断电后再离开。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琦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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