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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厅|提高村(社区)基层干部待遇,让优秀人才留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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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大代表郭为波。

红网时刻长沙1月10日讯(记者 田甜 胡芳 孙洁)村(社区)干部是基层工作的主要力量,是农村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议决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长沙市人大代表郭为波、熊双、陈梅建议,提高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做到干有所酬、退有所养,激发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现在村(社区)干部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5+2、白+黑是常态。”郭为波说,提高村干部的各项福利待遇,目的就是要让基层干部牢记使命,踏实安心为民服务,更有利于吸引更多农村的有志青年积极扎根基层,尤其是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深入农村,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建立和完善村(社区)干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障制度。” 郭为波等人建议建立保险制度,在自愿参保的前提下,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逐步为在任村(社区)干部办理单位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积极推行村(社区)干部购买商业保险制度,涵盖意外身故、疾病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及意外医疗等方面的保障功能。

同时,定期为村干部体检,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业绩考核奖励制度,定期开展“优秀村(社区)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评选表彰活动,加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社区)党务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对离任村干部,落实生活困难补助,建立离任村级党组织书记慰问和社会救济机制等……郭为波、熊双、陈梅三人也建议,拓宽基层干部的发展平台,并加强人文关怀关爱。

来源:红网

作者:田甜 胡芳 孙洁

编辑: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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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2019/01/10/4641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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