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24日讯(记者 李国斌 通讯员 杨哲)近日,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消息,截至11月底,长沙共有7542名驾驶人的驾驶证逾期未审验。
据介绍,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此外,持有小型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以及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驾驶人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处理完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后,持身份证到长沙交警各车管分所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也可通过注册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自助办理审验学习。
交警提醒,驾驶人的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将无法办理商业保险理赔。同时,逾期不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进行查处,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车辆管理所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国斌
编辑:唐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