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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过护栏的坎,翻不过生命的坎

昨日早上,事发路段的护栏明显有被拉开的痕迹,后被城管交通设施维护部门更换。 市民王先生供图

长沙晚报记者 刘琦

昨日7时左右,芙蓉路浏城桥公交站前路段,59岁的男子罗某亮拉开道路中央的护栏,准备横穿马路。而此时,一辆湘A牌照的小货车恰好路过此路段,人车相撞,罗某亮不幸身亡。事故给他的家人带来了无尽的悲痛。

现场还原 轻型货车撞死横穿马路行人

“我看到的时候,人已经躺在地上了,脸朝下。货车就停在那个人后面,是一辆厢式货车。救护车上的医生过来查看后,直接说人不行了。”目击者宗先生介绍。

昨日6时58分,作为长沙城区南北向主干道的芙蓉路十分繁忙,车辆川流不息。此时,罗某亮在芙蓉路浏城桥公交站前路段,拉开护栏准备从西往东横穿马路。刘某青驾驶湘A2JN73轻型厢式货车在芙蓉路由南往北行驶,行至该路段时,货车车头部位与罗某亮相撞,事故造成罗某亮当场死亡。

“看穿着打扮,应该是附近工地上的建筑工人,从外表看50多岁的样子。”现场一名环卫工人称,当时罗某亮戴着一个蓝色头盔,手中还拎着一个红色的袋子。还有目击者表示,事发时罗某亮与另外两名建筑工人模样的同伴一起横穿马路,但另外两人没事。事发现场的视频中,确有一名戴着黄色头盔的工人站在一旁。昨日,交警部门通报了这一事故。罗某亮为外地人,今年59岁。

事发后不久,城管交通设施维护部门更换了现场护栏。记者从芙蓉交警大队了解到,目前涉事驾驶员刘某青已被警方控制,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和事故责任仍等待进一步的调查和认定,罗某亮的家人也赶到了交警部门,参与事故后续处理工作。

记者发现,事发路段有公交站,公交站旁边就是地下过街通道,地下通道入口距离事故发生地点仅10米左右。“不知道他为何要横穿护栏过马路,因为走地下通道的话也不需要多走多少路。”市民刘先生说。

律师解读 驾驶员或承担相应微小责任

针对此事故,不少网友认为,货车司机刘某青比较“无辜”。也有部分市民认为,货车在事故中未对横穿马路的行人进行有效避让,不幸酿成了悲剧,可能也将承担一定的责任。记者昨日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由于需要充分调查取证,弄清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因此事故责任目前还无法确定。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等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本事件中,因为保护行人的立法原则,驾驶人可能要承担相应微小责任。”李健表示。

交警提醒 行人翻越护栏易导致事故发生

“在城区主要路段设立中央隔离护栏是为了有效引导司机和行人等交通参与者的行为,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和损失,保障交通安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大家要自觉爱护护栏等公共设施。”芙蓉交警大队三中队指导员邓嘉晖提醒,行人过街要走斑马线、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等过街设施,不能为了走“近路”随意横穿马路,或在车流中穿梭。

“行人翻越护栏是十分危险的行为。快车道中间的护栏是用来隔离双向车流的,如果有人去翻越护栏,司机若反应不够快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前方车辆紧急刹车避让,也很容易被后方的车辆追尾。”邓嘉晖说。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副科长肖强提醒,机动车在行经视线受阻路段时,应当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横穿马路时,应当避让。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琦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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