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塘街道开展瓶装燃气使用场所专项整治。
红网时刻长沙10月29日讯(通讯员 江洁)“责令在高层、地下室、半地下室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瓶装燃气的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压实各瓶装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要求整改落实的,依法重处!”10月23日起,长沙县泉塘街道组织安监、公安派出所、县能源服务局、行政执法五分局和相关社区,对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使用瓶装燃气的天天鲜渔港私房菜、有点味等7家餐饮单位开展联合执法,现场收缴燃气瓶10个,由县能源服务局约谈供气单位负责人,组织专业运输车辆转运;行政执法五分局、泉塘派出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告知供气单位和业主,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予以重处。
泉塘街道先后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召开专项整治会议,对辖区内违规使用瓶装燃气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摸排并建立台账,发放《瓶装燃气用户安全用气告知书》2000余份,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燃气使用场所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街道将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来源:红网
作者:江洁
编辑:苏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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