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0日讯 长沙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近日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以规范该市公办幼儿园收费行为。《通知》规定,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每生每月最高700元。
据长沙市发改委介绍,在本次调整前,长沙实施的收费标准是2012年制定的,由于受物价上涨、人员工资提高及社保比例递增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办幼儿园运行成本大幅度增加,原来的收费标准已无法满足幼儿园发展需求。结合该市实际,长沙市发改委对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
据三湘都市报记者了解,调整后,各等级类型幼儿园的保教费每生都分别上涨了100元/月,住宿费仍保持不变。此次调整后,在长沙省级示范园保教费最高为700元/月、住宿费最高仍为260元/月,市级示范园保教费最高为600元/月、住宿费最高仍为230元/月,县级示范园保教费最高为500元/月、住宿费最高仍为200元/月,标准园保教费最高为450元/月、住宿费最高仍为180元/月。
■记者 陈月红 实习生 冯可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陈月红 冯可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