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彭玮蔚)昨日,市蓝天办对外通报了查处的6起大气环境污染典型案例。其中,焚烧秸秆成为整治行动的重点。
案例1:张某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案
7月16日11时20分,接群众举报:龙王庙村永丰组有村民焚烧秸秆。长沙县行政执法春华分局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调查。经查:7月16日11时,张某将龙王庙村永丰组二行四号农田内秸秆点燃进行焚烧,该田2.5亩,现场未见明火,产生大量白烟,现场有多条焚烧痕迹,最近的村民住房距焚烧现场100米。
依据《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划定长沙县为禁烧秸秆区域,当事人张某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长沙县行政执法春华分局对此依法立案。7月17日,当事人张某接受询问调查,并承认其焚烧秸秆产生烟尘污染的违法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处罚款500元。
案例2:王某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案
7月11日16时30分,长沙县行政执法春华分局执法人员巡查至春华镇花园新村枣木园组时,发现有人焚烧稻草,产生浓烟。经查:当天,当事人王某与王用某(另案处理)将花园新村枣木园组三亩农田内秸秆堆积点燃进行焚烧,三亩田分三户所有,现场焚烧处1处,过火面积5平方米,产生大量白烟,该农田500米处有多户村民居住。当事人王某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500元。
案例3:胡某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案
7月14日15时,群众举报称:春华镇石塘铺村白羊垅组有村民焚烧秸秆。长沙县行政执法春华分局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调查。经查:7月14日15时,当事人胡某将石塘铺村白羊垅组一行十一号农田内秸秆晒干堆积进行焚烧,该田1.5亩,现场未见明火,产生大量白烟,留下多条焚烧痕迹,该农田东南角紧靠两户村民住房。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将依法给予处罚。
案例4:郭某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案
7月10日11时许,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长沙县北山镇新桥社区巡查过程中,发现郭某正在北山镇新桥社区东毛坑组自家农田中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稻草)。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拟处罚款500元。
案例5:雷某燃放鞭炮案
8月23日18时许,违法行为人雷某为祭奠亲人,在梅溪湖看云路与赏月路交会处违规燃放一盘鞭炮,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雷某罚款500元。
案例6:周某燃放烟花爆竹案
8月24日12时许,长沙县星沙街道松雅社区松雅小区A6栋楼下,周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处罚款200元。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玮蔚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