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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人才新政22条”之解读篇——长沙市委就人才工作改革创新相关政策答记者问

  红网时刻10月23日讯(长沙分站记者 吕菊兰)改革是人才发展的最大红利。坚持市场化导向,下放权力、降低门槛、放开空间,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是“长沙人才新政22条”的一个重要着力点。

  日前,经长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长沙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集中出台了关于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方式方法创新的一系列实施办法,重点就向用人单位放权、为人才松绑鼓劲、与市场主体合力、营造最优人才生态环境等方面改革创新画出了脉络清晰、操作有序的“施工图”。这些改革措施有哪些具体内容?如何操作落实?带着这些问题,红网时刻记者专访了长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1.据说这次就“长沙人才新政22条”又集中出台了10个配套细则(办法),其中改革创新成为最大亮点,那么具体出台了哪些关于改革创新的文件?有哪些重点内容?

  应该说,改革创新是贯穿“长沙人才新政22条”整个政策链条的一根主线。就这次集中出台的10个配套办法来说,改革创新更是其中最受关注的亮点之一,其中《关于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优化人事管理服务实施办法(试行)》《长沙市用人单位及中介组织引才奖励实施办法(试行)》《长沙市海外引才联络站暂行办法》《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专项资助实施办法》《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绩效评估办法(试行)》《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动态支持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大人才创业支持力度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长沙人才绿卡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等8个文件,主要突出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广泛调动全社会引才聚才积极性、全过程激励人才创新创业、全方位服务人才工作生活等内容,都是对以往政策的重大突破。

  2.在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方面推出了哪些改革举措?

  事业单位是专业技术人才集中地,以往因受到编制、身份、职数、岗位设置等制约,事业单位存在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现象,抑制了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这次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优化人事管理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从允许事业单位自主招聘、设置特设岗位等方面着手,切实优化政府人事管理职能,最大限度保障了用人单位自主权。

  一方面,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方式、条件和程序上予以较大突破。在招聘方式上,过去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要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试教、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和对人才的多元化需求,我们需要进一步拓宽招聘方式方法和招聘渠道。此次我们明确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特点,灵活、科学地进行选择。比如:对艺术表演、讲解员等专业素养要求较高的岗位可在考试前先进行技能测试选拔;除采取规定的方式,也可采取面谈、现场调研、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科研能力评价等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人才、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行业和特殊专业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在招聘条件上,明确野外作业、行政执法、生产安全监管等工作性质特殊的岗位或现有人员性别结构严重失衡的单位,在制定招聘条件时,可探索设定合理的性别比例。在招聘程序上,支持事业单位在所需专业相对集中或专业水平国内领先的高校现场招聘紧缺急需或特殊专业人才。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发布后,报名、考试、体检等程序可在高校所在地进行。

  另一方面,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上有较大突破。提出在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体结构比例之内,专业技术人员相对密集的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专业技术结构比例。为了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渠道,留住人才,文件还明确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双肩挑”岗位,所聘“双肩挑”人员不再占用专业技术岗位数。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若无相应等级岗位空缺,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单位最高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最多不超过50个。

  3.在调动全社会引才聚才积极性上有什么创新举措?

  为推动用人单位大胆引才、充分用才,中介组织精准觅才、积极荐才,同时把招才引智的手臂延伸到海外人才集聚地,这次集中推出了《长沙市用人单位及中介组织引才奖励实施办法(试行)》《长沙市海外引才联络站暂行办法》等文件,核心内容是奖励引才主体,更好地调动全社会引才、留才、用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根据《长沙市用人单位及中介组织引才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对成功引进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和市级紧缺急需人才的长沙市企事业单位,每引进一人,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引才奖励。对为长沙市用人单位成功引进上述高层次人才的中介组织,每引进一人,分别给予50万、20万、10万、5万引才奖励,同一中介组织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对柔性引才项目取得突出成效的长沙市企事业单位,按已付人才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报酬的30%,给予单人最高20万元引才奖励,同一单位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中介组织包括人力资源企业、海外引才联络站、人才协会、行业协会等。

  根据《长沙市海外引才联络站暂行办法》,长沙市将以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华人华侨社团、知名高校校友会、政府驻外机构、知名企业海外联络处、人才中介等组织机构为依托设立海外引才联络站,在海外开展招才引智工作,主要任务是开展宣传与咨询服务工作、人才引进工作和协助长沙出访海外引才等对接联络工作。联络站设立时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启动经费,对考核评估合格的联络站给予下年度15万元的奖励补贴,同时按照《长沙市用人单位及中介组织引才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给予引才奖励。对具体承办长沙出访团组的大型招才引智活动,还将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此外,为鼓励企业打造更多方式的引才聚才平台,此次出台的《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专项资助实施办法》规定,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签订建站协议,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合作方向符合长沙市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可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此前出台的《长沙市企业博士后工作专项资助实施办法(试行)》也明确,对新批准设立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支持。

  4.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绩效评估办法有什么特点?能起到什么作用?

  《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绩效评估办法(试行)》主要针对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的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和入选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的市级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评估内容上,涵盖了经济效益(投入产出、利润税收等情况)、社会效益(人才培养、吸纳社会就业等情况)、科技效益(产品研发、成果转化等情况)和其他(荣誉奖励、业内影响等其他情况)。二是评估方式上,我们将根据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以业绩、贡献、能力等为核心要素,建立创新、创业人才分类评估指标体系,设置差异化的评估指标和分值权重;同时对引才单位人才使用情况、人才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三是评估程序上,将自评、专业评估与结果核定相结合,其中专业评估由市委人才办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

  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绩效评估的结果,将作为人才持续获得相应支持、享受相关待遇的直接依据。对评估等次为“一等”的,在项目申报、贷款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评估等次为“二等”的,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待遇;评估等次为“三等”的,停止拨付有关资金资助,注销人才绿卡,取消相关待遇。

  5.哪些企业可以获得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动态支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动态支持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动态支持对象分为两类,一类为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另一类为高层次人才携带核心成果加入的企业。这里的高层次人才均须是2017年6月21日后在长沙市企业创新创业。其中,申报创办企业类奖补支持的人才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或持股30%以上的股东;申报核心成果转化类奖补支持的人才须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拥有1项以上(含)专利,维持在有效状态并无知识产权争议。两类企业须在长沙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长沙市缴税和参加社会保险,属于长沙市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等责任事故。

  动态支持主要根据营业收入与实缴税金来确定,如创办企业类,明确新创办企业自工商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实现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和1亿元的,按企业实缴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市级和区县(市)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计算奖补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和300万元。核心成果转化类的奖补则根据人才携带核心成果加入企业后的收入和缴税增量来确定,即:自高层次人才携带核心成果加入企业之日起,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2000万元、5000万元和1亿元以上,按企业实缴主体税种税收比上年同期增量部分的市级和区县(市)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计算奖补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和300万元。

  6.哪些人才创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能贷到多少?有没有贴息政策?

  《关于加大人才创业支持力度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规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留学归国);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在市级及以上政府职能部门举办的技能竞赛或创业大赛获得奖项的人才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人才创业担保贷款有两类:一类是人才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签订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个百分点以内,由财政据实给予两年全额贴息。另一类是人才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由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两年全额贴息。对于已享受过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人才创业担保二次贷款,同样享受两年财政贴息。

  7.“长沙人才新政22条”提出要打造人才服务升级版,这个升级版通过哪些载体来实现?长沙人才绿卡在人才服务中发挥哪些作用?

  打造长沙人才服务升级版,就是要下大力气解决人才创新创业的后顾之忧,让人才舒心生活、安心工作、潜心发展。这个升级版,将主要通过“一键式”“一站式”“一卡式”三种载体来实现。所谓“一键式”,就是建设人才一体化服务智慧平台,使绝大部分人才服务业务能够通过互联网进行办理;所谓“一站式”,就是在市、区县(市)、园区设立人才服务窗口,让人才办事“只进一张门,只跑一趟路”;所谓“一卡式”服务,就是人才凭长沙人才绿卡可以享受方便快捷的各类政务服务和生活服务。

  《长沙人才绿卡管理服务办法(试行)》规定:长沙人才绿卡是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有关政策待遇、办理相关服务事项的凭证。根据《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高层次人才进行分类认定,并相应发放A、B、C、D类长沙人才绿卡。人才绿卡与社会保障卡绑定使用,同时随卡发放《长沙人才绿卡使用手册》。持卡人才可凭卡享受出入境服务,海关通关便利,机场、高铁站、火车站贵宾服务以及购房、子女入学、医疗保健、配偶就业、人事档案管理、驾照转换、创新创业、市领导联系等全方位服务。

  同时,持卡人才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配偶父母还可申领人才绿卡副卡,享受出入境服务,海关通关便利,机场、高铁站、火车站贵宾服务和优先诊疗服务。

  此外,我们各级人才服务窗口及职能部门还将配备服务专员,为持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跟进协调等“一对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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