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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40+20+10”应急救援圈已初具雏形

长沙县在全县13个未设立国家消防救援队伍的镇街公开招聘50名专职消防队员,建立了全省首支乡镇专职的消防救援队伍。

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刘梓嫣 文钊 长沙报道

“江背镇乌川山发生森林火情,请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收到!马上赶往现场。”

这是近期长沙县“四不两直”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拉动的一幕。通过这样一次又一次地演练,提高了长沙县应急综合救援队的实战化水平。

而演练,只是长沙县全力提升基层队伍应急能力的一个缩影。作为乡镇消防队伍,他们在应对突发事件、日常宣传巡逻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如何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难点,为破解治理难题,长沙县以乡镇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为抓手,用行动解决老百姓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在管理体制上突破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及全县实际情况,长沙县不等不靠,县委、县政府主动作为,理顺全县应急救援机制,在全县13个未设立国家消防救援队伍的镇街公开招聘50名专职消防队员,建立了全省首支乡镇专职的消防救援队伍。

队伍建成后,由长沙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管理,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业务指导,对各队伍的职能定位、人员编制、执勤模式、日常运行、装备配备、经费保障等工作进行具体明确,破解基层队伍“统筹难”。

在防救权责上赋能

聚焦“大安全、大应急”总体框架,长沙县充分发挥应急部门综合优势,消防、执法等相关部门单位的专业优势,推动镇街消防救援队伍与镇应急办“合二为一”。

此外,长沙县不断强化基层乡镇应急救援队伍“安全防范员、执法辅助员、灾情信息员、科普宣传员、应急救援员”的角色定位,通过标准化建设推动队伍从“单一扑火”向“综合应急”转型升级,有效打通基层应急“防”和“救”的责任链条。

在联动机制上聚力

依托县应急指挥中心,长沙县建立了全县应急救援联勤联动指挥部,充分发挥国家消防救援队专业作用,乡镇应急救援队、社会救援力量和村(社区)志愿救援队伍的骨干作用。

利用信息化手段,各队伍的协调联动不断加强,初步实现了“微小”突发事件救援村(社区)应急力量10分钟处置到位,“一般”突发事件镇街应急力量20分钟救援到位,“困难”突发事件县级应急力量40分钟增援到位,县、镇、村“40+20+10”应急救援圈已在长沙县初具雏形。

来源:红网

作者:刘梓嫣 文钊

编辑:胡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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