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28日讯(通讯员 方圆)为持续做好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治消防安全隐患,8月27日,宁乡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湖南欧尚木业有限公司厂房内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材料搭建的临时用房实施临时查封。
前期,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湖南欧尚木业有限公司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材料搭建的临时用房,并且在车间外部也堆放了大量木材原料、板材等易燃材料,存在较大的火灾风险隐患。
由于聚氨酯泡沫夹芯板属于易燃材料,遇火极易融化燃烧,不仅燃烧速度快,还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严重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同时,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搭建的房屋耐火性能差,发生火灾后易造成大面积坍塌,火灾扑救难度大。特别是企业厂区仓库内,人员多、货物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该大队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企业负责人现场指出了存在火灾隐患问题及危害,并按照法律程序向其当面告知了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对违法搭建的生产车间实施临时查封,并下发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同时,该大队消防监督员结合近期典型火灾案例和责任追究等进行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要求公司负责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公司负责人表示,将全力配合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泡沫夹芯板房拆除,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来源:红网
作者:方圆
编辑:胡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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