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11日讯(通讯员 陶浩东)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长沙市天心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强执法防事故”双百行动,持续曝光典型案例,督促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加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近日,天心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强执法防事故”双百行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钢结构有限公司的紧急疏散通道被严重堵塞,仅剩不到半米的宽度容人通过,给现场作业人员带来不便的同时,也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堆垛的货物不仅占用了消防通道,影响人员逃生,而且还可能成为火灾隐患,增加了火灾的蔓延速度和扑救难度!”天心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调查,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分别作出了行政处罚。
疏散通道是紧急情况下用来逃生的通道,如果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能保障现场人员安全、快速地撤离。该企业为图方便在出口、疏散通道内堆放货物,图一时之便,给企业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企业必须认识到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的重要性,要杜绝侥幸心理,防患于未然,时刻保持生命通道的畅通。
来源:红网
作者:陶浩东
编辑:胡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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